4月15日12时20分许,备受关注的江歌母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庭审结束。新时报记者从庭审现场获悉,审判长最后宣布,双方分歧较大,将择期宣判。
庭审开始前,江秋莲代理律师黄乐平,短暂接受媒体采访。黄乐平表示,第一次和第二次庭前会议,双方证据已经交换完毕。黄乐平说,从目前手里掌握和还原的事实来看,刘鑫对于江歌遇害案有重大过错,“杀人的是陈世峰,但是置江歌于死地的是刘鑫。”当刘鑫知道陈世峰有加害她的企图时,却对江歌选择了隐瞒。
刘鑫方律师庭审中称,本次做无责抗辩。
【事件回顾】
2016年11月3日凌晨,在日本东京住所门外,江歌被室友刘鑫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,年仅24岁。有质疑者称,江歌的死与刘鑫有关。凶案发生时,刘鑫在住所内,未对江歌施以援手。
当地时间2017年12月20日下午3点,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当庭宣判,陈世峰犯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。
2018年10月15日,江秋莲通过微博表示启动对刘鑫的法律诉讼。
2020年3月29日,青岛城阳区法院发布公告称,该院受理原告江秋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一案。
2020年6月5日9时许,该案召开第一次庭前会议,刘鑫方面无一人出席。
2020年11月20日,该案召开第二次庭前会议。江秋莲方共举证10组51项证据,提出索赔金额为203万余元。
2021年4月8日,江秋莲收到该案件的法院开庭传票,她表示届时到场参加庭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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